好消息!这项收了53年的费用取消了!
随着社会的发展,电已经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每一次电价的调整都能引发外界巨大的关注。最近有一则好消息传来,我们的电价又降了。
据新华社近日从国家电网公司获悉,已征收50多年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近期被取消,此举可使我国平均每度电价降低1分1左右。按全国销售电量计算,可节约全社会用电成本约350亿元。
资料图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已征收53年
很多人都认为电价有统一的标准。但实际上一张张居民用电缴费单里,含有多项“附加”费用。其中有一项就是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
据悉,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弥补包括城市配网在内的城市建设资金不足,该项规定于1964年制定,至今已征收53年。按照这项规定,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包括工业用电、工业用水、公共汽车、公共电车、民用自来水、民用照明用电、电话、煤气、轮渡等9项附加。2015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显示,当年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决算为295亿元。财政部已经从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电价里附加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资金共有7项,其中向用户直接征收的有6项,包括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农网还贷基金等。”国网公司财务部价格处处长吕栋告诉记者,这6项共占电价总额的6%左右。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原名为“三峡水利建设基金”,是国家为支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解决三峡工程后续问题以及加强中西部地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而设立的政府性基金。2010年1月1日起,三峡水利建设基金停止征收,但为其筹资的电价附加不取消,继续以新设立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名义征收。
此次停止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是国网公司实施新一轮降费措施的直接体现。2016年,国网公司多措并举,发挥平台作用,降低用户用能成本超过1400亿元。其中,已核定输配电价的省份年降低工商业用户电费超110亿元;严格执行“调整两部制电价执行方式”政策,降低企业基本电费超130亿元;扩大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节约企业电费超300亿元;严格落实煤电联动等电价调整政策,三次降低工商业用电金额900亿元。
中国电力效率将更高
其实,此次电价下调除了减税降费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大背景就是电改。自2014年推行新一轮电改以来,电价的改革成为重中之重,而清洁能源的利用则发挥了重要作用。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2017年1~4月,国家电网公司经营区域内共消纳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电量10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累计弃风电量14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6亿千瓦时;弃风率16.5%,同比下降7.2个百分点;弃光率9.2%,同比下降5.3个百分点。
美国沃克斯网站也曾在5月16日刊文表示,美国应该向中国学习,在电力领域逐步减少碳排放。这篇名为《到2020年,每个中国的煤电厂将比美国的更有效率》的文章提到,美国拥有得天独厚的,丰富的和廉价的天然气;中国却没有。这种差异导致了两国在气候领域战略的不同。
因此,中国无法像美国一样快速摆脱煤电,但环境污染问题意味着中国必须使用清洁煤。这如何做到?文章提到中国正在进行两个方面的努力:一,建设清洁电厂;二,清理或关闭现有的污染电厂。
▲图片来源:观察者网
煤电厂分为三个基本类型。它们都是通过燃煤,加热水后产生水蒸汽推动涡轮机旋转。通常根据热量和压力产生的多少对煤电厂进行区分。
1.亚临界电厂达不到水的临界点,温度在705华氏度,每平方英尺产生3208磅的压力。
2.超临界电厂温度达到1000度。
3.超超临界电厂最高达到1400度的温度和每平方英尺5000磅的压力。
随着温度和压力的上升,每个单位煤产生更多的能量和较少的污染,发电过程也变得更清洁(清洁电厂因此更昂贵)。文章提到,中国已经为新的煤电厂制定了标准,大多数新建的电厂都是超超临界的。
▲图片来源:观察者网
美国前100位的最高效煤电厂建于1967年到2012年之间,而中国的则建于2006年至2015年之间。中国的这100所电厂里有90所是超超临界的;相比之下,美国只有1所超超临界的电厂。
▲图片来源:观察者网
我们的日常生活暗藏哪些附加费?
当你掏出近百元购买电影票、当你购入一张机票……其实,这些日常消费中,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缴了几笔隐藏的附加费。
资料图
根据媒体报道,除了电费中的附加费外,目前各项居民支出主要包含以下附加费:
水费:
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
电影票: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电影票房收入的5%);
机票:
民航发展基金(国内航班每人次50元、国际航班每人次90元);
旅游发展基金(含在“民航发展基金内”,国际航班每人次20元);
此外,还包括:铁路建设基金、港口建设费、农网还贷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等多项民生资源附加费(据财政部发布)。而这些附加费的收费依据,多来自政府“红头文件”。
对于附加费该如何治理?专家称,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中的“附加费”,不能一棍子打死,有的确实有收费需求。但是哪些该收,哪些该砍,应由法律做出调整,不能依据红头文件。
大家都在看
来源:新华社、微信公众号每日经济新闻(ID:nbdnews)
编辑:刘凝